近年来,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农村逐步形成了百姓安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的崭新面貌,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自治方面,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健全,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在社会参与中处于被动的状态。二是法治方面,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足,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三是德治方面,农村德治教育体系不完善,村民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高。

基层治理能力高低决定了未来能否快速实现乡村振兴,因此,我们应从自治、法治、德治着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快速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健全自治机制,提高自治能力。首先,必须要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强化党组织建设,健全村“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增强村组织动员能力。其次,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主体组织,应做好沟通协调、公共事业、监督评议等各项具体事务,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再次,必须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权益,建立健全与基层群众自治相适应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二是提升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建设。首先,要深化法治教育,推进法治文化进农村,让法治观念深入民心,提高群众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要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基层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在处理问题时要明晰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提高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再次,要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农村有一名常驻法律顾问,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使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

三是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加强德治建设。首先,要建立完善农村德治教育体系,引导农村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组织,制定适合当地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其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实践活动。再次,要注重培树典型,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道德模范表彰”等活动,深入宣传身边好人好事,以榜样为引领,培育文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