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台是传统家具中的小众品类,但古籍、书画、拍场中仍有迹可寻,《帝鉴图说》《韩熙载夜宴图》《金瓶梅词话》崇祯刻本插画中均可见。

拍场上面2015年纽约佳士得安思远旧藏一对明黄花梨成交价156.5万美元;2016年中国嘉德清 黄花梨一个成交价143.8万人民币;2017年佳士得纽约艾克旧藏17世纪黄花梨一对成交价90.75万美元。

灯台古代主要用于燃烛,《鲁班经匠家镜》一书中有《烛台式》一条:“高四尺,柱子方圆一寸三分大,上盘仔八寸大”。

伍嘉恩的《明式家具二十年经眼录》收录了一款明黄花梨升降式灯台,灯台为攻玉山房旧藏,2015年香港苏富比秋拍成交价548万港币。

上端有烛承盘,今人复刻改为冷暖光可调宜适当代家居,盘下装雕螭龙纹挂牙四块,披水牙子,锼刻卷云纹,立柱间两道横枨嵌透雕板,如卷转浮云,站牙上形如太阳圆球,灯杆倒T字,细孔通电,工艺颇难;横木出榫纳入立柱内侧长槽,原款为铜插销凿眼固定,今改为木楔挤塞式单手可调,安置家中有人与你立黄昏,有人与你粥可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