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3座小(二)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潢川县河长办组织开展了水库划界工作,划定了3座小(二)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现将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潢川县3座小(二)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定表

水库名称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阴士洼水库

库区:设计洪水位高程61.61米以下;

大坝:下游坡脚外50米,两坝头外延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50米延长线之间;

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10米。

库区:校核洪水位线62.26米以下;

大坝:管理范围外延50米。

吴松山水库

库区:设计洪水位高程59.21米以下;

大坝:下游坡脚外50米,两坝头外延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50米延长线之间;

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10米。

库区:校核洪水位线59.47米以下;

大坝:管理范围外延50米。

破山口水库

库区:设计洪水位高程44.79米以下;

大坝:下游坡脚外50米,两坝头外延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50米延长线之间;

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10米。

库区:校核洪水位线45.22米以下;

大坝:管理范围外延50米。

注: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附图:关于潢川县3座小(二)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公示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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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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