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要求,12月28日,汝城县检察院与汝城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正式启用。汝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生华,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涛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李生华、欧阳涛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双方一致认为该办公室的成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务实举措,对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李生华表示,检警衔接机制在提升执法质量、提高办案水平中发挥了显著作用,要以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形成合力,为汝城平安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欧阳涛强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后,一是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共同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多措并举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重大、疑难、复杂与社会敏感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改进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要实行信息及时共享,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作用,提升刑事诉讼效率与质量; 二是要提升监督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注重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院侦查监督的相互衔接,实现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图文:胡文欢、朱文华
编辑:朱文华
审核:朱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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