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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用心呵护辖区安全

宾阳县公安局

12月25日9时许,城北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在宾州镇新宾南桥头西环路附近一仓库内有14块工地建材钢模被盗,损失价值大约3600元。

接警后,城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经对仓库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研判,查找违法嫌疑人的踪迹,办案民警最终发现武陵镇甘寨村的甘某、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27日,办案民警在武陵镇甘寨村将甘某、蒙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甘某、蒙某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甘某、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11月30日,吴先生到黎塘派出所报警称:11月18日,其侄子办酒席,其帮忙接待客人时将外套挂在客厅衣架,不久后发现衣服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里的480元的存款也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黎塘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通过研判排查,发现吴先生的微信于11月18、19两日在宾州镇某购物中心、超市有消费的线索,办案民警迅速奔赴宾州镇调取监控并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廖某。因嫌疑人长期外出在宾阳县城周边务工,办案民警连续多日排查其活动轨迹,直至27日18时许,在宾州镇附近成功将其抓获。经询问,廖某如实交代了其盗窃手机并盗刷吴某微信余额的违法行为。

目前,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0日的处罚。

12月20日,新圩派出联合禁毒大队对宾州镇中和路路段的商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陆某、白某经营的商店柜台上分别摆放有五瓶黄色液体。随后民警依法对该样品进行采样送检,经检测发现,该液体存在盐酸成份。

陆某、白某涉嫌未经许可、备案销售易制毒化学品。12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店主陆某、白某分别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28日19时许,涉“两卡”犯罪嫌疑人韦某勇到大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近日,大桥派出所民警通过对前期案件的深挖细查,以及综合各种线索展开分析研判,发现韦某勇涉嫌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大桥派出所和反诈大队的民警多次入户宣传法律法规,动员韦某勇家属劝其主动投案自首,迫于警方压力,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韦某勇到大桥派出所投案。

12月27日20时许,城南派出所接到黎女士报案:12月26日23时许,其在酒吧被偷走了一个挎包,包包内有贵重物品。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到该酒吧进行侦查,经调取酒吧监控发现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侦查布控,12月28时20时许,办案民警成功将嫌疑人黎某抓获。

经询问,黎某如实交代了其盗窃黎女士包包的违法行为。目前,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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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城南派出所 黎塘派出所 大桥派出所 城北派出所 新圩派出所

审核:李 丽 责编:叶梦芸

编 辑:韦国标 校 对:谢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