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防城港边境,有群众举报偷渡出境,滩散边境派出所民警破获一起组织他人越国(边)境案,一举抓获2名组织运送者和4名企图偷渡出境的涉诈人员。据调查,4名涉嫌越国的涉诈人员年龄都是20多岁,且没有正当职业。

随着警方的深入了解,得知4人当中是在网上看到“高薪招聘信息过来的、还有是被朋友介绍到境外开展网络赌博诈骗的;诈骗团伙方承诺去了之后会有高额回报,而且无须出入境证件、路费和生活费全包等等,4人经不住诱惑便被对方,准备经防城港偷渡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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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随身物品后,还发现他们携带了《读心术》《人性的弱点》 等心理学书籍,看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还做了不少“功课”,但没想到才准备出发、发财大梦还没开始就被人举报、民警一举抓获,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案件中,6名涉诈人员属于境外诈骗,境外诈骗罪的判刑按诈骗罪。具体判刑需要根据具体诈骗的金额来定,境外诈骗的金额越大,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团伙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越大。现在还不知道此诈骗案件背后的诈骗团伙有多大,诈骗过多少人,具体还得等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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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诈骗案件也不少,如较大型的“10.30”的跨境通讯网络诈骗系列案件,今年11月份对部分案件公开宣判了,宣判结果是“案件中87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十五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132万余元,其中3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件中,黄某组织的数百人的犯罪集团在柬埔寨、蒙古等境外实施跨国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犯罪集团还设立了业务组、财务组、技术组、后勤组、洗钱组等等小组,各小组通过网络或电话、相互配合实行诈骗。经过彻查,此集团导致的诈骗案件已经有61件诉至法院,诈骗金额高达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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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越来越快,犯罪分子的作案技术也越来越强大,让人难以辨别、措不及防,而容易受骗的就是哪些对手机网络不太懂、安全意识不强的人群,例如老人、学生等等。看来以后的防诈骗工作还很需要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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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诱惑去诈骗的犯罪者,可能就是学历不高或者收入不高的年轻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要发大财,其实是走上了一条犯罪道路;同时也警示年轻人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经住诱惑,不要干违法犯罪的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等着你的将会是法律的宣判。

对于被骗者或者说是公民,要多加强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对于各级法院,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公民的法治素养,从源头上减少诈骗案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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