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

企业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示范平台:

按照《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落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各市开展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对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提供单位

我省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见附件1)。

二、服务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统称“专精特新”企业)。

三、活动内容

组织示范平台结合自身业务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围绕战略规划、营销管理、品牌管理、创新支持、工业设计赋能、数字化赋能、融资、法律维权等内容提供免费咨询、现场诊断等服务,针对企业需求,提供其他低收费服务,原则上收费服务定价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50%。

四、活动形式

示范平台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制定服务方案,主动赴各市开展咨询对接服务。各市主管部门做好服务支撑,协助示范平台获取“专精特新”企业需求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组织开展深入对接活动。可结合本地工作安排,采取集中邀约对接或逐一走入企业等形式,推动活动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活动,主动提供服务需求信息,积极与示范平台对接咨询诊断。

五、有关要求

(一)示范平台要把握政策契机,主动联系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确定具体服务形式,精心准备服务内容,针对企业需求,完善服务方案,提供公益性服务和低收费服务,有序开展上门服务。对接服务活动原则上要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后续精准服务可持续开展。示范平台服务范围为全省各地市的“专精特新”企业,不得局限于本地区。

(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加强组织协调,提高“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对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做好对接活动支持工作。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企业服务需求表(附件2)和市级主管部门对接服务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

联 系 人:高邦乔

联系电话:024-86906664

报送邮箱:gjcggc007@163.com

附件:1.示范平台服务信息表

2.“专精特新”企业服务需求表

3.市级主管部门对接服务负责人信息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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