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环保的热点研究和控制的项目,它并不是一种物质,而是一类物质的总称,一般包括烃类、醛类、酮类、酯类和其他物质等等,一般认为具有挥发性和参与光化学反应性。其来源复杂,成分复杂,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能够完全囊括其所有项目的方法,只对一些常见的物质有相应的检测方法。
对于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废气排气筒排放是其最大的污染来源,为了能获得比较准确的排放浓度和总量,为排污控制做好依据,下面就来浅谈一下有组织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
目前常见的采样方法有三种,气袋直接采样法,吸附管直接采样法和气袋-吸附管联合采样法。
气袋直接采样法。将采样袋直接连到抽气泵,将袋中的气体抽去后装入真空箱,并关闭密封真空箱。将加热采样管伸入采样孔内,尽量靠近排气管道中心位置,将采样管加热到120度,使用真空箱开始采样,当气袋内采样体积达到气袋最大容积的 80%左右时采样结束采样,取出采样袋密封避光保存。注意:采样袋采样开始前,需要先用排气润洗气袋3-5遍。
吸附管直接采样法。使用装填号吸附剂的吸附采样管,将加热采样管伸入采样孔内,尽量靠近排气管道中心位置,将采样管加热到120度,一般推荐的采样流量为20-50毫升/分钟,每个样品至少采气300毫升,采气量多建议不超过2000毫升。废气温度较高,含湿量大2%,影响吸附采样管的吸附效率时,应将吸附采样管冷却到0-5度进行采样,采样结束后,将采样管密封,低温保存。注意:在采集样品的同时,还要制作穿透样品和全程序空白样品。
气袋-吸附管联合采样法。先参考气袋直接采样法,一般使用3升的采气袋,采集约2升的气体,然后将吸附管与气袋相连接,推荐使用50毫升/分钟的流量,从气袋中转移气体至少150毫升。
在采样的过程中同步测量排气的参数(一般包括排气温度、含湿量、排气动静压、排气流速等),采集的样品数量参照相关的排放标准来,一般可以连续一小时采样或者在一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
对于监测方法中包含的挥发性有机物物质,一般可以直接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于方法中未包含的物质,一般采用某种物质(一般为甲苯)来等效定量,或者通过方法验证,验证分析方法同样适用于该种物质的分析,就也可以使用该方法对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