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李康 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谷

12月30日,四川广元举行《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制定背景、起草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

《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于2020年9月启动,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全票批准了《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据悉,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古就有“蜀道咽喉、川北门户”之美誉的广元市,文化底蕴深厚,境内古道、古柏等遗存及自然遗迹众多。剑门蜀道北起朝天七盘关,经利州、昭化,南至剑阁武连镇,绵延100多公里。沿线较为完整地保存了古道路、古驿铺、关隘、古柏等文化遗存。其中,剑门关—翠云廊、昭化古城、明月峡、千佛崖—皇泽寺等4个片区历史遗存规模宏大、形式丰富、保存完好、代表性强,是古蜀道中的精华区段。但由于剑门蜀道范围广,涉及地域众多,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设管控不到位、保护和开发矛盾突出等问题,为加强蜀道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刻不容缓。

《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共分为五章三十六条,按照“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的思路,确定了保护对象和保护原则、明确了保护责任和法律责任。

《条例》中所称的剑门蜀道,是指北起朝天区中子镇,经利州区、昭化区,南至剑阁县武连镇的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金牛古道。包括古道、古桥、古渡、栈孔、古驿(铺)、古柏、古井、关隘、摩崖造像及石刻、古寺(观)及故居、古墓葬及沿线附属设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遗存及自然遗迹。

《条例》明确规定了,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剑门蜀道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区)、乡(镇)行政首长在离任时应当对古柏的保护情况进行工作交接;剑门蜀道保护范围内的古柏实行属地管理。古柏按照树干外五十米划定保护范围,禁止在古柏保护范围内从事除保护措施外的建设活动。《条例》指出,鼓励组织和个人参与剑门蜀道保护和利用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剑门蜀道的行为。

“出台剑门蜀道保护地方性法规,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将为我市蜀道遗址遗迹科学保护、充分利用、绿色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广元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勋图表示,《条例》的出台意义深远,对广元市加快建设康养旅游胜地、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和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