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案情:

根据媒体相关报道,林瑞阳、张庭夫妻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并且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资金。

作为曾经的微商发起者,张庭的TST品牌产品在8年的时间共有大概40个左右的明星推广站台,这也使得TST品牌迅速有了知名度和热度。

简单梳理相关新闻信息,徐峥和陶虹曾经是他们公司的股东。林志玲曾经是产品。刘涛、张馨予等大陆地区知名演员也曾经晒出他们的产品。

代言人

问题引出:

如果张庭夫妻的产品确有问题,那么为其代言宣传的诸多明星们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律师观点:

作为产品代言人推广人,相关明星可能承担的责任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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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民事责任。《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明确,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其中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之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即视具体情况的不同,如果属于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相关的产品,代言明星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明星对产品是否有问题,是否属于虚假广告,都不影响其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不属于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相关的产品,代言明星承担责任,只有在明星知道产品有问题,广告虚假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过错

二是行政责任。目前张庭夫妻面对的就是石家庄市相关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而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进行调查的法律依据即《广告法》(2021)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可以据此要求没收明星们广告代言推介的违法所得,并处行政罚款。

修正

三是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张庭夫妻的产品模式确实属于传销,那么代言推广的明星就可能要被认定为共犯。当然这里的一个前提条件是相关明星“明知”是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