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得好,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每年都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想入伍参军没办法实现,但黄世聪却浪费了这个机会,他2021年9月被批准入伍,自9月22日起先后5次递交拒服兵役申请,期间,营连干部骨干多次耐心细致对其教育转化,要求其限期改正,但黄世聪拒服兵役态度坚决,收效甚微。11月25日,其所在部队决定给予黄世聪除名处分,官方处罚来了....
对于“拒服兵役”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有详细的处罚规定。
第66条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7条规定: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服兵役非儿戏
每一个有志青年
都应珍惜从军报国的机遇
青春不只有眼前的苟且
还有家国与边关
来源:蒙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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