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下列7家社会组织存在两年(含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这些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其所有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太原市柏林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