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我们↗
咨询者
律师你好,我家房屋拆迁,已经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是前几天拆迁方却要让我再多交20万,否则他们将单方面毁约,不履行合同,我该怎么办?
征收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既然当初你们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任何一方都应该依法履行,对方单方面毁约拒绝履行,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的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因此,碰到此类情况,被征收人应进行相关证据的固定工作,并及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必要时可以咨询或委托律师维权。
来硕律师
关于我们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征地拆迁业务,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具备丰富的经验。我所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及丁汉忠案件等多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入选2014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丁汉忠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强拆导致的血案,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成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电话: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