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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博山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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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痛打赵尔萃

旧时博山有两句歇后语:赵尔萃——打材;孙良宇——骂材。均来源于发生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的痛打赵尔萃事件。

赵尔萃,汉军正蓝旗人,原籍东北铁岭,出生于官僚家族。其长兄赵尔震官至工部郎中;二兄赵尔巽,曾任东北总督,民国初年主持编纂《清史稿》;三兄赵尔丰,当过西藏边务大臣和四川总督。赵尔萃最幼,时任山东候补道。当时他看到博山琉璃有利可图,就勾结博山大炉业主孙良宇和博山典史袁大经等,到博山包揽琉璃税务,开办琉璃公司。

赵尔萃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夏到博山,很快买通官府,在西冶街武庙设点收税。凡卖琉璃者,都要经过他的许可,税率也由他说了算,时高时低,变化无常。炉户要卖琉璃,就要纳税,提高卖价。商家看到无利可图,又不敢私下交易,于是琉璃买卖一时陷于停滞,琉璃产品大量积压,令炉户、炉工叫苦不迭。

待炉户生计无着,货品到了非卖不可的时候,赵尔萃的琉璃公司也就开业了。他采用折价、煞价、剔级等办法,低价进货,高价卖出,牟取暴利。而炉户却因琉璃公司的盘剥而无利可图。

为了争取生存的权利,清光绪二十八年阴历十一月中旬,炉户派出代表,在炉神庙和赵尔萃进行了一次交涉。炉户们提出3个条件:规定琉璃税额不能随意变更;买卖自由,琉璃公司不能包揽和限制琉璃买卖;料货卖给琉璃公司可以,但要双方议价,货要随有随收,不能影响炉户生产。但赵尔萃倚仗官势,对炉户提出的条件毫不理会,交涉无果。许多炉户在琉璃公司的垄断经营下,有的因断了收入来源,不得不另谋生路;有的炉户虽勉强维持,却是债台高筑。炉户的日子不好过,炉工自然也就没有了收入,而与之相关的轮磨工、内画工、钉货工、串珠工等也深受其害。博山琉璃行业在赵尔萃琉璃公司的压榨下,奄奄待毙。

在矛盾日益激化的情况下,赵尔萃的琉璃公司却变本加厉,在进入腊月后停止收货,企图在进一步压低价格后再行收货,这无疑进一步激化了与炉户和炉工们的矛盾。

腊月初八这天,徐登亮、孙坦佑、高树印等七八个炉工,因为没有活干,就聚在新坦的炉家,一边取暖,一边闲聊。话题自然而然转到赵尔萃身上,大家边说边骂,怒火中烧,个个摩拳擦掌,纷纷提出要去找赵尔萃算账。徐登亮曾是炉户选派跟赵尔萃交涉的代表之一,早就对赵尔萃的卑劣手段十分不满,看到这种情形,就势引导大家,让他们分头去约集炉户、炉工到炉神庙会合。

七八个人分头行动,有的走家串户下通知,有的在街上鸣锣告知。不多时,周围人们纷纷涌向炉神庙。一时间,庙里庙外,以致附近街道都挤满了人。经过商议,众人簇拥着徐登亮走出院子,徐登亮号召大家一起去找赵尔萃和孙良宇算账,但同时申明,只许砸,不许拿。随后把人分成两路,一路顺西寨往北,去新庄找孙良宇,一路从漆沟而下,顺西冶街,直奔位于轿杆胡同的赵公馆。

此时,赵尔萃、袁大经、孙良宇以及赵尔萃的幕僚朱大头等人,正在赵公馆内吃喝。外面的叫骂声传进屋里,孙良宇见势不好,拔腿就溜了。去新庄找孙良宇的一路人马,砸了孙良宇的料条大炉和门窗、家具等,也都涌向了赵公馆。赵公馆虽然上了锁,并顶上了门桩,但经不住顶撞,很快被撞开。赵尔萃、袁大经、朱大头等人,被暴打一顿,体面全无。赵公馆的随从、护卫等,也被群众绑到西冶街武庙的柱子上,扒光衣服,冻了几个小时。

正当赵公馆里乱成一团时,博山知县叶宝昌带领众衙役及时赶到,对群众好言相慰,并把赵尔萃等人带回县衙,才暂时平息了这场风波。

叶宝昌带着赵尔萃等人走了以后,徐登亮召集孙坦佑、高树印等人到炉神庙商议,约定大伙一律停产,等待官府处理。

为了避免再遭不测,叶宝昌连夜派人将赵尔萃和朱大头等人护送到济南。并立即写了呈文,将事情报告青州府。并通过当地官吏暗示,让几个领头的人外出躲避,才又下令通缉徐登亮。接着又贴出安民告示,大意是:炉业纠纷,事出有因,县衙将秉公处理。琉璃公司影响炉户生产,责令停业。徐登亮撕扯官服,殴打官员,应予缉拿归案。各炉照常复工者,不再追究。不许聚众滋事。布告贴出后,炉行仍守前约,并未复工。叶宝昌派人到各炉查看,并把一个叫姜拐子的炉工抓到县衙,打了四十大板,并扬言再有不上工者,加倍杖罚,结果并未生效。

赵尔萃到了济南,四处活动,诬告博山发生民变。省督派兵到博山兴师问罪,幸而被赶往博山的青州知府冯汝骙及时劝住,暂时驻扎于淄川。叶宝昌也担心大兵一到,事情不可收拾。遂事先做了布置:一是将事态发展急报青州府,请示对策;二是敦促西圩炉户逃走,以免产生正面冲突;三是安排东圩居民,照常生产生活,以此证明,闹事者只限炉业,并非民变。

元代琉璃簪

冯汝骙到博山后,怕群众因叶宝昌与赵尔萃有些往来,对官府不信任,就不住县衙,而是将“行馆”安置在东圩后地的蒋宅。第二天,立即坐案视事。接状子,访乡绅,很快掌握了琉璃公司垄断博山琉璃经营的劣迹,并写成呈文报山东巡抚衙门。十余天后,济南复文到博山,令冯汝骙相机决断,处置一切,军队也由淄川撤回。

看到多数炉户在外避难,炉业停顿,一派萧条,冯汝骙深感同情,命令张贴告示,晓谕百姓,事情原委已经查明,炉工速返家园,各安生业,既往不咎,并保证以后买卖自由。群众们打消顾虑,陆续回到家中,炉火重燃,生产慢慢恢复。但遭此一劫,博山琉璃业大伤元气,生产经营很不景气。

赵尔萃借助官府惩罚炉行的阴谋受挫后,并不甘心,仍四处活动。山东巡抚胡廷干只好与冯汝骙商定,由炉行推举几个代表到济南应诉。冯汝骙暗示炉行,他已和上面打好招呼,只不过走走程序,给赵尔萃挽回点面子。又说服炉户凑钱将砸毁的赵公馆修好,以示配合官府。一切安排停当,方才于腊月二十八离开博山,返回青州。

冯汝骙走后,为选派代表去济南应诉一事,炉行大小炉户及炉工、料货商等到炉神庙开会。王德华等人自告奋勇,挺身而出,愿当重任。最终经过商议,推举王德华、逯振瀛、李希昌和李孟子四人为代表去应诉。并当场商定,有大家凑钱留给每人八百吊钱安家,随带部分诉讼费和生活费。以后花费多少,由众人分担。

博山派去济南应诉的四名代表,与赵尔萃打了三年的官司,也没有什么结果,最后不了了之。四人中,除王德华因病死在狱中外,其余三人安然返回。回博山后,炉行集资周济,帮助他们恢复生产。

与“殴赵”事件相关的人物中,赵尔萃和朱大头从此没敢再回博山。赵公馆的房屋、财产也无人清理,成了琉璃行的公产。孙良宇从博山逃到泰安,没再回博山。博山典史袁大经因此事牵连去职。淄川知县王秉悫为讨好赵尔萃,曾上书告博山民变,大兵驻扎淄川时,王以事件与淄川无关为由,拒不供应粮草,被调换。冯汝骙因处事公允,深得民心,博山民众在炉神庙为其建生祠。叶宝昌也因处理得当,后来调蒙阴任知县。高树印、孙坦佑在外躲了一年,而领头的炉工中徐登亮远走高飞,杳无音信。

博山炉业经过这场事件,生产凋敝,半年以后,元气才逐渐恢复。

三、反抗硝磺局

硝是琉璃生产必不可少的原料之一,在琉璃冶炼过程中起助熔剂作用,同时也是制造火药的重要原料。为加强对硝和磺的控制,1928年春,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在博山设立硝磺局,对淄川、博山、邹平、长山四县的硝磺购销进行控制,并征收税赋。

硝磺局对硝的购销查禁很严,一旦发现有人私自进行买卖,买方和卖方都会被课以重罚。硝磺局对收税实行承包制,一年上缴一定的税额,多收的归承包者个人所有。于是承包者开始横征暴敛,把硝的税率提高到60-70%,也带来硝的价格飞涨,博山琉璃生产的成本大为提高。一段时间后,从事琉璃生产的大小炉户难以支撑,博山炉业公会董事王家珠于是召集大炉业主在炉神庙开会研究对策。研究的结果,一是派高玉福、徐十和李新忠3人为代表,到南京政府去请愿,控告硝磺局。让高玉福去找高秉坊(博山人,时任南京政府的财政部次长,主管税务),李新忠去找李毓万(博山人,时任南京政府财政部参事),想通过他们打赢这场官司;二是提高料条价格,把成本转嫁给小炉户,或者直接不出料条,使小炉户无法生产,并宣称这都是硝磺局引起,以激发小炉业主和炉工对硝磺局的不满。

大炉料条一涨价,以料条为原料的琉璃产品的成本就跟着提高。货价相应提高,出手就带来困难,以此为生的广大小炉业主和炉工的生活就难以为继。由此引发了反抗硝磺局的行动。

挑头的炉工孙迎山、盛登亮二人召集徐维杰、姜永生和孟兆山等人商议,决定用早年对付赵尔萃的办法对付硝磺局。于是,他们分片去发动炉工,以“要生存、要饭吃”为口号,采取“齐行”行动,约定时间,到西冶街汇合,一起去硝磺局示威。

1928年6月12日早,按原计划,孙迎山把一面大旗竖在双山渣子堆顶,召集东片炉工;盛登亮也在北坦宋家林的空地上竖起一面大旗,召集西片炉工。到了集合的时间,有的炉工按时到集合地点,有的炉工则没有响应,还在生产。孙迎山和盛登亮就带人去砸了他们的炉盖。如此一来,聚集人数逐渐多了起来。当两地炉工到西冶街武庙汇合时,硝磺局的人已经闻风而逃。炉工们涌向硝磺局,遇到了警察的阻拦,但警察看到炉工人多势众,很快就撤走了。待进入硝磺局,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于是商量下午两点到东圩商会集合,让商会去跟官府打交道。

博山商会的办公地点在大街财神庙。那里地面狭窄,容不下许多人,因此炉工们集合到商会后,商会的一位负责人就领他们到了龙泉寺国民党县党部。在国民党县党部,商会的人出面说了几句话,表示支持炉工们的行动。县党部也有人出来讲话,表示问题需要解决,但不支持采用当年打赵尔萃的办法。说完后,就都回避了。孙迎山、盛登亮的原意是聚众到县府去请愿,一看到的人仍然不多,就发下狠誓,号召大家明天上午在龙泉寺集合,谁若不来,就是与硝磺局一个鼻孔出气。大家看到孙迎山、盛登亮等人的决心,遂积极响应。因此在第二天上午,第二次在龙泉寺集合的时候,不光做炉的人全部来了,连磨烟嘴的、推煤车的、串珠帘的、做纸板的、钉装货的也都来了,共有2000多人。

孙迎山、盛登亮带领炉工队伍,一路喊着口号,浩浩荡荡地涌向县府。时任博山县长何冀新刚上任没几天,对事情的原委不甚了解。刚开始,他派人出来劝说群众们回去,可是没有效果。只好亲自出来劝说,仍无效果。便又让炉工们派代表到县府里面交涉。郭兆永、孙迎山、盛登亮等8个人挤进县衙与何冀新进行交涉。经交涉,何冀新答应硝磺局的违法行为要追究,他可以向上级请示减免硝磺税。同时要求,大炉要恢复生产,炉工们从今以后不许闹事。郭兆永等人从县府出来后将县府的答复向群众一说,大家就纷纷散去了。

大炉业主害怕政府会采取针对他们的措施,经过紧急商议,连夜派仁和成料货庄的石毓琳和福祥炉的孙维举赶赴南京找到财政部的李毓万。李托人在报纸上发表消息,说事件是因为博山硝磺局强取豪夺、管理无方造成,把责任推到硝磺局身上,形成了有利于炉户、炉工的社会舆论。

事情过去后,县政府对领头的炉工并未采取惩办措施,只是派警察在硝磺局警戒数天,并在西冶街站岗,宵禁三日。博山县长何冀新迅速将事件向山东省政府做了汇报。省里派人进行调查后作出结论:硝磺局照样设立,硝磺也还要统管。博山琉璃业用硝,作为特许,不再征税。博山硝磺局的局长随之进行了调换。原硝磺局的一些债务,大部分在索要无果后,不了了之。

琉璃本是博山民间的一个传统手工行业,从元朝开始发展至今,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优势产业。期间虽历经战乱,却一直薪火相传,不仅保留了传统的手工技艺,而且历朝历代均有所创新,形成了独特的博山琉璃品牌。今天的博山琉璃工艺主要包括内画、琉璃灯工、琉璃雕刻、琉璃热成型、名贵色料等几个大类、近千个品种、上万种花色。琉璃内画艺术以内画鼻烟壶为代表,素有“山东画派”之称。灯工作为一种塑形艺术,是博山“中国琉璃之乡”的一张靓丽名片。2006年,博山区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授予“中国琉璃之乡”称号;2009年,博山琉璃成功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0年被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授予“中华陶琉文化城”荣誉称号。2018年,博山被授予“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称号。

博山琉璃,在历经千年的淬炼中,以浓郁的中国传统特色、巧夺天工的工艺技术惊艳亮相,大放异彩,再一次登上世界舞台,赢得世人瞩目。

文/李军勇

注 释:

[1]博山俗语,指外衣里面什么也不穿。

[2]博山地区对杨花的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