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崇州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海栖收到一个快递包裹,经检视,发现里面装着一幅字画。王海栖同志从寄件人信息发现,该包裹来自其承办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沈某某。经询问,沈某某称是为表达对王海栖同志的谢意,作为书画爱好者的他特意邮寄了一幅《下山虎》的国画给王海栖,王海栖随即主动将字画交到政治部(督察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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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时许,督察室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当事人沈某某,首先感谢当事人对我院干警工作的认可,表示严格依法办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是法院干警应尽的责任,并向当事人解释按照廉洁纪律要求,不得收受任何影响公正执法的财物、礼品等。同时告知沈某某,督察部门已将字画以快递的形式做了退回处理,请其注意查收。当事人沈某某对我院干警自觉遵守廉洁纪律的行为表示高度认可。

这样拒腐不贪的事情在我院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近年来,我院始终将队伍廉洁建设放在首位,开展了各项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维护崇州法院、法院干警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同时也进一步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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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倪涛文

编辑:岳 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