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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制定

肇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工作部署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具体如下:

单位:元/课时·人次

培训机构在上述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上浮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成本差异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调整解决。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以当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为基础,对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为基期成本,当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对比基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者超过10%时,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如政策对动态调整周期等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政策执行时间及相关问题

(一)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开学起执行。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有关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政策,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三)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学科范围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要求,及时公开收费信息,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相关资料分别报给属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肇庆教育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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