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畔花园小区的业主介绍,小区是20年前沈阳最早的明星楼盘代表,无论是园区建设和物业管理都曾经是优秀宜居小区得代表。现无小区业主委员会,由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致使非法物业进入小区,导致园区管理混乱、破烂不堪、隐患频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经了解,河畔花苑物业于2019年12月到期,时任的第四届业委会未及时召开业主大会研究续约事宜。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2020年6月,第四届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2020年6月29日,河畔花园小区14名业主联合签名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积极推进选举工作,但是由于7名候选人仅有1人符合候选人条件,达不到《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名委员单数组成”的规定,造成选举失败。按照相关规定,由河畔花园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此后至今,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相关规定,该小区并未有“10名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近期,经房产局、街道、社区、律师与业主五方共同商议,拟定以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来决定河畔花苑物业的去留和是否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河畔花园社区现已开始摸排小区业主情况,召开不同层面的业主座谈会,积极做好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下一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业主大会的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