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栾永刚主持召开牙克石市总河长第7次会议,传达学习水利部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听取我市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市领导金仓、王存厚、晋国军、王洪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聚焦突出问题抓好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持续改善我市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要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常态化巡河巡湖和实地暗访督导,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要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各级河长要切实担起责任,根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开展治理工作;要着力加强水生态保护,统筹抓好网格化监管和零容忍执法,确保管水护水治水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生态涵养能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水源地与河流上游的保护管理,确保水源安全;探索新的河流管理体制机制,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高效推进、持续深化。各级河湖长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守水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更强担当凝聚推进河湖长制的强大合力。

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郑晓晔 张英欣

编辑:戴文宸 吴忠艳

编审:赵宗杰 张舸

终审:李恩广

总监制:肇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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