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纪委监委

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具体如下...

01

襄都区人民法院

原党组书记、院长姚振忠

违规收受礼金、借机旅游

2011年至2019年,姚振忠利用春节、中秋节及女儿结婚之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18万元。2019年3月,姚振忠等人到浙江省参观考察期间,借机到杭州市灵隐寺、龙井村游览。姚振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姚振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2

朱庄水库管理处

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春广

违规发放补贴

2018年1月至9月,经朱庄水库派出所申请,刘春广以岗位工资名义给派出所10名民警违规发放伙食补贴共计2万余元。刘春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春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六级职员、四级教授,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03

邢台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中心

稽查三队原队长左占成违规收受礼金

2020年至2021年,左占成通过微信方式先后多次收受个体企业老板和管理服务对象以饭费为名的礼金共计1.86万元。左占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左占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

一批典型问题,其中包括

“邢台市隆尧县政府原副县长董鹏

违规操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9年5月,董鹏为女儿举办婚礼,未如实填报婚礼地点。举办婚礼过程中,先后有30名公职人员到其家中道贺,董鹏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共计13460元。2021年5月,董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邢台纪检监察网、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