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决文书网公布了《冯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通知书称,关于冯某某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贪污罪一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内07刑初42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效力,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要求缴纳罚金110万元;受贿所得账款人民币3891091.00元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账款人民币15万元依法返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汗区人民政府;对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差额部分人民币34428288.28元予以追缴,合计:39569379.28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落款时间是2021年11月25日。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冯某某,就是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冯志明。
2017年7月,据媒体报道,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冯志明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10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局长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13个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伙同妻子金焱(另案处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售房产,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891091元;冯志明对34428288.28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私自持有、藏匿4支枪,549发子弹;擅自处分国有资产,将15万元售车款据为己有。
公开资料显示,冯志明,1958年生,早年在包头某消防部队入伍,1981年军转复员被分配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警队工作,1986年至1988年历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1988年,因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一度被免职。
被免职后,冯志明从普通民警做起,仅用4年时间,就于1992年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10月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6年,冯志明在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任上,担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专案组组长。因领导破“呼格吉勒图冤案”,包括冯志明在内多位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冯志明也于1997年出任呼市公安局缉毒缉私支队支队长。
2002年,因“勇斗毒贩、智擒毒枭”,冯志明获全国劳动模范、内蒙古自治区十大特级民警,2003年任赛罕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7年9月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冯志明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等功。
2012年,冯志明获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调查。
据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之前透露,冯志明被批捕的当天晚上,汤计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那头是内蒙古公安厅的一个领导,跟他详细描述了冯志明被带走的情景。
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身着便装来到位于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的呼市公安局。当时,他已经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近一个月。这一天,他接到命令要来“参加一个重要会议”。
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找到了正在公安局大院里和他人攀谈的冯志明,当即宣布其被批准带走接受调查。“五六个身体素质很棒的检察院的人拿着绳子将冯志明五花大绑地绑走,抓捕的情形特别不好看。”汤计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新华社在呼格内蒙呼格吉勒图案报道中曾称: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央视在对呼格吉勒图冤案回顾时称:1996年,呼格吉勒图案到公安机关报案之后不久,冯志明即赶到报案单位,当冯志明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来现场时一路的思绪,已缕出了头绪。……冯副局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两个男报案人,正是呼格吉勒图和他的同事闫峰,二人随后被分开进行审讯。但审讯进展极不顺利,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亲自来到新城区公安分局,听取案件进展情况,并做出特别指示,“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随后,呼格吉勒图给出了有罪的“供词”。
2015年1月31日,时任呼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因呼格吉勒图冤案被追责,获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今日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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