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平市交警大队

关于重污染天气限行的通告

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2022年1月4日起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近地面风力较小,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可能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发布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要求,根据《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原平市定于2022年1月4日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 ,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
二、限行区域
东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处前进西街口(不包括108国道),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至文殊大街范围内。

三、相关管理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