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锡盟行署发布《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售禁放范围为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划全域;2022年1月1日至3月13日禁止销售,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禁止燃放。

锡盟多地已开展烟花爆竹禁售检查、退库等工作。

锡林浩特市开展

烟花爆竹禁售巡查检查

为积极响应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锡林浩特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禁售”等工作,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1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对批发企业库房、零售店进行逐一核查、确认,详细询问负责人对禁放工作的知晓度,并对全域禁止销售工作要求进行再宣传、再教育、再督促。检查组要求,要对《通告》提高认识,不得违规、私自销售;要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安全。

太仆寺旗对辖区内烟花爆竹

长期零售点完成退库工作

太仆寺旗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协作城市,为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管理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根据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开展退库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已全部完成退库工作,目前经营现场已清理完毕,确保禁售期间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同时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其他相关单位继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保障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优质空气质量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正蓝旗落实烟花爆竹

禁燃、禁售、退库工作

1月2日,为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正蓝旗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2户(长期)零售点进行检查,要求零售点按照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抓紧时间完成向批发企业退库、代存工作,烟花爆竹零售点内必须清空,不得私自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分别对正蓝旗具有长期零售经营的两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对零售点现有库存的约280件烟花爆竹联系批发企业进行退库保存工作。

下一步,将不定时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对未按照要求退库代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拉盖管理区积极推进烟花爆竹

禁售禁燃工作

乌拉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响应全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管理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公告要求,日前,对辖区内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1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企业开展禁燃禁售专项行动。

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将协同有关部门查封烟花爆竹批发库房;强力监管执法,严厉打非治违;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原则,对辖区内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广泛进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宣传。

来源: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应急管理局、乌拉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