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近日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一、调整对象及时间

本次调整对象为全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名义办理缴存登记的个人缴存户。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调整申报时间,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2年元月起执行。

二、调整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口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我市统计局2021年公布的数据测算,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328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合计)为536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月缴存额下限(单位和个人合计)为150元。

(三)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新开户单位可在上述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四)个人缴存户遵循自愿的原则,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确定;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其缴存额原则上不能调低。

(五)2022年度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根据其2021年工资收入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即在职工原缴存基数基础上,增加2021年度工资等收入(含工资普调、个调及奖励性收入等)增加部分的月平均额。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缴存基数为其月应发工资金额;转正定级后,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应发工资+本单位对应的目标考核奖等奖励性收入的月平均额,重新核定其缴存基数。

三、办理程序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办理,有以下两种途径:

(一)开通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一证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进入马鞍山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进行法人用户认证后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具体步骤详见马鞍山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masgjj.mas.gov.cn/-业务指南)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前我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二)各单位应在核定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将核定情况向职工公示。

(三)各单位经办人员须认真核对职工个人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信息有误的,须由缴存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进行更正;手机号码等其他信息错误的,职工本人可直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马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进行更正。

来源:社保大视野

编辑:中盛商务

欢迎您关注【中盛商务】专注提供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薪酬个税、学历考证、会计税务、专利商标、人才税务、就业创业、助残服务、劳动法律、社保医保、住房教育等最新政策资讯、案件案例、民生热点的发布

文章来源:内容、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