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据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提示,参照相关胜诉案例,一旦蓝盾股份最终被正式处罚,初步预计部分2021年4月29日(含当日)前或部分在2021年12月29日含当日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蓝盾股份(300297)、蓝盾转债(123015)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若投资者符合上述预计索赔区间,可在“索赔通”公众号或投资诉讼网进行预登记。

2021年12月31日,蓝盾股份盘后发布《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关注公告》,受蓝蓝盾股份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联合资信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BBB-,“蓝盾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往前追溯,2021年12月29日晚间,蓝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1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及时评估并揭示其对公司主体及存续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9月24日,蓝盾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3号)。经查,发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0万元至3,000.00万元。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05,000.00万元至110,000.00万元,修正原因主要是对商誉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为亏损109,254.54万元。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相关资料显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信息安全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成立于1999年,并于2012年3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97。

专业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210071616)分析认为蓝盾股份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一般来说,若最终处罚落地,因此事件受影响的投资者或可索赔,投资者可进行索赔预登记。根据《证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并参照相关案例,一旦该公司被正式处罚,初步预计2021年4月29日(含当日)前或部分在2021年12月29日含当日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蓝盾股份(300297)、蓝盾转债(123015)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Ø 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首次买入该股票或债券之日至打印之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