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孕期被边缘化或被辞退,是广受社关注的一大话题。女性在职场上,因怀孕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的案例层出不穷。最近,绍兴市民周女士,就因为怀孕离职的事情,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但想要维权却并不容易。
孕期被迫休息
全勤奖被扣除?
周女士原先在一家餐饮企业从事店铺管理工作。她向越牛新闻报料称,2021年10月发现自己怀孕后,就向公司表明了预计在12月底离职的意向,同时因身体原因休息了两日。2021年11月,她被告知,新员工将参与考核,考核期间人事安排周女士休息三日。
“以往新员工考核期需要独立管理店铺,老员工通常会临时调配至其他店工作,不会影响全勤奖金。”周女士认为公司没有调配自己的工作,而是让自己休息,便提出全勤奖如何计算,“只说我怀孕了应该多休息,但如果不影响我的考勤应该直接告诉我。”
周女士认为,尽管自己怀孕了,但是并没有想过消极怠工。“我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我不需要休息。”对公司的安排,周女士十分不满。
新员工上岗
公司着急赶人?
周女士告诉记者,公司明确本次招聘的新员工将补位她离职后的岗位,并要求她做好工作交接且给予新员工相关的培训。但在与公司另一位经理沟通新老员工交接问题时,周女士表示对方态度恶劣,要求自己在新员工考核通过后,即12月初直接走人。
“三天考核一过,就很着急地让我直接走人,我又何必死乞白赖地留在这里呢?”
周女士说,公司的行为令自己处境尴尬,一气之下她于12月初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同时补上两年来节假日加班工资。
“向总部反应过,可是没有回应。”
公司:
正常人员储备,员工主动离职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企业与周女士沟通对接的工作人员余小姐。
余小姐负责的是公司人员调配与店铺管理。她表示,周女士不存在“被离职”一说,自己也从未说过要让周女士走人之类的话。
“已经考虑到她属于特殊群体,月初她说要走我也同意了,没有要求她提前一个月告知。”余小姐告诉记者,此前已了解到周女士孕后的离职意向,因此安排招聘新员工及考核,均属于公司正常人员储备,不存在用新员工来逼迫老员工离职的情况。
“她自己提出不做了要走,要结算工资,微信记录都有的。”
同时,余小姐表示,自己告诉过周女士,新员工通过考核后,两人同时在店工作,店内销售提点将由两人共分,不再只属于周女士单人绩效。关于新员工考核期间让周女士休息的决定,自己也没有明确说过会扣除周女士的全勤奖。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未发放一事,余小姐对记者说,餐饮行业都是这样,合同中已经写明,加班了才有加班费。
截至发稿前,由于周女士已离职并退还了公司制服,但对于合同中所述节假日加班工资的约定,周女士并不清楚,由于未拿到自己的合同,暂时无从考证。目前公司也没有其他相关负责人就此给出回应。
律师回应:
补偿金无法获得,申诉加班费有一定困难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哲强律师。
张律师告诉记者,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孕妇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工资。
尽管在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企业通过一些管理手段变相引导孕妇离职,但张律师还是建议孕妇尽量不要主动提出离职,如感受到企业有关人员对自己有逼迫勒令离职等行为,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
由于周女士是自己提出离职,且多数沟通的语音电话证据未保留,公司是否存在勒令离职的情况存疑,因此公司不需要向其支付补偿金。
但就加班工资一事,张律师表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需要支付其正常工资三倍的加班工资。这一点和行业无关,如果合同中明确无节假日加班工资,该合同违法,属于无效合同。张律师建议,周女士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这一情况尝试维权。但由于周女士已经离职,加班时长考勤记录等资料的获取会相对棘手,所以维权也存在一定困难。
张律师提醒,广大群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像周女士这样的情况,就从原先的优势主导地位转变成了十分被动的情况,对于可能侵犯自己权益的事情,应及时收集证据,切忌一时冲动。
来源:越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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