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摇滚天堂

欢迎来到杨子虚的“逼乎时间”,每期为年轻人们答疑解惑(顺便装装逼)。

当然,如果你有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评论区或者私信来向杨主播提问,同时你也可以通过文末的“阅读原文”转跳到知乎的原问题,来收看更多其他zhuangbility答人的答案。

那么我们今天要回答的问题是:

文:杨子虚

编:郭大妖

流行音乐首先得是一种消费品(商品),其次才能兼顾艺术性。如果你想写一首“大红大紫”的歌,你首先要做的就是调研一下,目前的人们都在听啥。

所以民谣流行的时候就写民谣,芭乐流行的时候就写芭乐,说唱流行的时候就一定加一段说唱,诸如此类的,这是流行音乐的逻辑。

不然你就没法“流行”。

而对于很多风格化的音乐来说,他们的受众是固定的群体,所以这些音乐人就不大会从“讨好听众”的角度来创作。

换言之,全中国也就那么点儿金属乐迷,一支金属乐队,但凡心里有点逼数的,第一不用担心完全没人听(圈子再小也有人);第二也不用操心圈外人的态度(反正他们也不会听)。

这样的音乐人或者乐队,往往会更加考虑自己音乐的艺术性,而不是商业性,这样的音乐也注定不会沦为普通的消费品。

至于像古典、爵士这些风格的艺术家就更不用说了,卖专辑巡演对他们来说可想而知更加曲高和寡,还不如本本分分地自己玩好了,不是吗?

那么这到底具不具有“高级与否”的可比性呢?

我认为是还是可以一比的,就像肯德基也好吃,但是当你要请你好朋友吃顿好的,你还是会去订个高档一点的馆子,假如是那种店家全凭对食物的热爱的那种私房菜就更棒了,对吧?

又或者某某文学奖,也不会给咪蒙的《致贱人》《致low逼》颁个奖对吧?即使这些爆款文所造成的影响力和阅读量都比那些纯文学小说大了无数个数量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