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了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区北组团道路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全文如下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

我市城区北组团道路机动车停放设施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茂名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机制,规范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作用。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019〕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十二届18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茂名市城区北组团道路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如下:

茂名市城区北组团道路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物价局《茂名市物价局关于茂名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茂价〔2014〕97号)规定市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同时作废。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与本通知为准。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8日

来源: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