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4日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权威发布!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来了》,经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政策终于尘埃落定,标志着退役军人的这种安置方式正式建立运行。
退役军人的后路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军人退役后的待遇保障,不仅关系着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军心。
《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八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第十九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在这两条政策中,“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一出现,便引发大家强烈的关注。
之前的自主择业政策,只针对军龄满20年的营级军官(军改期间条件有所下降),而军士却并不享受这个政策。笔者在部队时,很多军士在这方面都有或多或少的“怨言”。现在《退役军人保障法》来了,取消了自主择业,取而代之的是逐月领取退役金。而这种安置方式,同样适应于军士。
逐月领取退役金看起来与自主择业政策相似,都是离开部队了,每个月还能领取“工资”。于是不少战友称逐月领取退役金是缩小版的自主择业。
其实不然。自主择业,是对1993年政联字1号文件军队干部自愿复员的优化和改进。逐月领取退役金,同样也是对自主择业的扩展和优化。
在笔者看来,这两种安置政策的最大区别有三点:
第一,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归人社部门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管理。而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退役军人,则由地方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自主择业的工资发放,是以部队工资为基数;逐月领取退役金则是以地方基本工资为参照。二者所参照对象基数不同,每个月到手的钱也会有很大区别。
第三,自主择业的军官虽然比不上退休待遇,但也可以算得上“退休”了。而现在的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其目的:一是为了缓解地方政府安置压力,二是为了辅助退役军人再就业。也就是说,逐月主要是给予退役军人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促进退役军人的二次就业,而不是像自主择业那样“提前退休”。
不管怎么说,随着11部门对《办法》的联合印发,逐月领取退役金正式取代自主择业,成为退役军人一种全新的安置政策。
中国这次史无前例的军改,带来很多政策、制度和规定的变化。这对国防和军队的建设发展,乃至于每个官兵的生活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对于逐月领取退役金,在11部门联合印发的《办法》中,我们看到这样一段话:
“对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安置去向、退役金发放及调整、地区补助、养老医疗待遇等作了系统规范……”
关键词:系统规范
这说明,国家对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安置政策研究得很细致了,考虑得非常周全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也非常明确了,各种方案也非常科学合理了!
所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前途,一定一片光明!
而在此时,有一群人是有一些失落的,那就是之前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逐月之后,再无自主。自主择业这个群体,将后继无人,随着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人越来越多,自主择业会被“淹没”。虽然国家不会忘记这个群体,但社会将慢慢淡忘……
当然,我们相信,绝大多数的“自主人”,是不忘初心、退役不褪色的,也一定会为祖国和人民再做贡献的!
(本文作者:“雪域老兵吧”评论员,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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