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1〕45 号) ,处罚的对象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彭江山、李传钊、王斐、王尚花、郑妙、冯清长,合计涉及的罚金为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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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金额较高外,其他内容似乎平淡无奇?

并非如此!

胖子寻保从处罚决定书了解到,此次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有两项:一是财务数据不真实,二是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如何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则不得而知,但是处罚对象显然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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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 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 项、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是如此表述的:“对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予以罚款46万元;对彭江山予以警告并处罚9万元;对李传钊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王斐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对王尚花予以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对冯清长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郑妙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从公示表可看到的内容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彭江山。此外,处罚表并无对被处罚人员的介绍或进一步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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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寻保了解到的具体职位如下:

1,彭江山:时任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并处罚9万元。

2,李传钊: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财务管理室负责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3,王斐:时任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销售总监;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4,王尚花:时任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第二营业部经理;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

5,冯清长: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直销一部业务员;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6,郑妙: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直销二部业务员;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上述情况说明什么?

首先,来看看彭江山的任职履历。彭江山已经在平安养老海南分公司主持工作四年了。胖子寻保查了一下任职批复信息,2018年8月7日,原海南保监局的琼保监许可〔2018〕85号显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彭江山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平保养发〔2018〕221号)收悉。经审查,彭江山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 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同时,据胖子寻保查询最新的工商资料,彭江山仍担任该公司的法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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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胖子寻保从行业了解到的情况是,从平安养老的组织架构来看,对公业务中心下设直销渠道部。至于直销一部业务员、直销二部业务员是否属于直销渠道部,就暂时不清楚了。

最后,胖子寻保想说一下,最近几年,保险业监管加严是一大趋势。而从省级分公司高管、财务负责人、销售总监、营业部经理、直销业务员都被处罚的,可能这样的案例并不多。尤其是处罚案由还包括了“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就更为少见了。不知道平安养老会不会公开究竟是怎样地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