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兴隆管理人”发布最新公告,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现已进入执行阶段,重整计划回现时间延缓。
关于各地区资产处置回现进度的安排为分三期处置资产回现,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2022年6月30日前及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考虑到资产处置前期准备工作尚需时间,管理人经报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 整体回现时间延缓三个月,即原则上延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31日。
早在去年12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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