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农商银行“提倡诚信 严惩失信”

公开催收公告(2022年第一期)

绛县农商银行

“提倡诚信 严惩失信”公开催收公告
(2022年第一期)

为维护社会信用环境,根据我行相关规定以及合同内容约定,我行将依法对部分欠贷“失信户”通过我行公众号予以公告催收, 请借款人珍爱信用记录,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

1

丁文玲,绛县安峪镇安峪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2****2439,于2015年6月2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3.84万元,积欠利息4.8万元,贷款于2010年3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

王振华,绛县安峪镇安峪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71****2415,于2015年6月2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89万元,积欠利息1.25万元,贷款于2012年7月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3

王长林,绛县安峪镇下柏人,身份证号1427311978****2414,于2012年11月16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4.31万元,积欠利息5.2万元,贷款于2013年11月1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4

杨军站,绛县安峪镇孙王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8****2438,于2009年4月8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9万元,积欠利息1.91万元,贷款于2010年4月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5

王庆,绛县安峪镇永乐人,身份证号1427311963****2473,于2014年4月1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2.8万元,积欠利息2.8万元,贷款于2015年4月1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6

陈彩燕,绛县安峪镇董封人,身份证号1427311972****2426,于2010年7月2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2万元,积欠利息1.5万元,贷款于2011年7月2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7

原建旗,绛县安峪镇下柏人,身份证号1427311974****2417,于2009年12月23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2万元,积欠利息1.6万元,贷款于2010年12月2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安峪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8

孙云环,绛县横水镇周家庄村第五居民组,身份证号1427311986****1228,于2015年6月1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8.65万元,积欠利息6.34万元,贷款于2016年5月2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9

魏守恒,绛县横水镇东灌底村第五居民组,身份证号1427311967****631X,于2019年9月28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5.03万元,积欠利息7.57万元,贷款于2010年9月2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0

张永永,绛县冷口乡马堡村第二居民组,身份证号1427311981****1235,于2015年3月2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5万元,积欠利息4.08万元,贷款于2016年3月2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1

刘兰兰,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第三居民组,身份证号1427311969****5721,于2016年2月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1.88万元,积欠利息1.35万元,贷款于2017年2月4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山底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2

张涛,绛县大交镇范必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311963****4233,于2015年05月13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大交支行借款9.5万元,积欠利息86017.95元,贷款于2016年05月1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大交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3

朱东江,绛县大交镇大交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311981****423X,于2015年07月08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大交支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94128.57元,贷款于2016年06月1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大交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4

张旭兵,绛县大交镇大交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311980****4216,于2015年10月21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大交支行借款9万元,积欠利息60524.92元,贷款于2016年18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大交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5

曾永旗,绛县横水镇横北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31197908264813,于2010年8月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2万元,现余额1.91万元,积欠利息3.79万元,贷款于2011年8月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横水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6

曾军旗,绛县横水镇横北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31197503084857,于2008年5月28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2万元,现余额1.91万元,积欠利息5.98万元,贷款于2009年5月28日到期;于2008年12月25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0.7万元,现余额0.7万元,积欠利息0.72万元,贷款于2009年12月25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横水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7

曾三旗,绛县横水镇横北村居民,身份证号142731198302204837,于2010年9月29日在绛县农商银行借款9万元,现余额8.92万元,积欠利息12.88万元,贷款于2011年9月2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起15日内到绛县农商行横水支行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8

庞孔雀,女,58 岁,绛县卫庄镇雎村人,身份证号1427311964****3645,于2015年3月17日在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卫庄支行借款8.95万元,现尚欠贷款8.92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欠息7.8万元,此笔贷款已逾期,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与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联系确认并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19

陈新桥,男,63 岁,绛县古绛镇振兴东街人,身份证号1427311959****0315,于2001年10月15日在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借款3.3万元,现尚欠贷款3.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欠息5.85万元,于2010年9月15日在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借款5.97万元,现尚欠贷款5.9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欠息4.5万元,于2007年7月28日在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借款1.5万元,现尚欠贷款1.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欠息2.8万元,上述贷款已逾期,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与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联系确认并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20

赵振芳,女,64 岁,绛县古绛镇振兴东街人,身份证号1427311958****0322,于2010年9月29日在绛县农村商业银行卫庄支行借款3.5万元,现尚欠贷款3.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欠息4.5万元,此笔贷款已逾期,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与绛县农商行卫庄支行联系确认并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来源:绛县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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