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新绛县委书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李玉林主持召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琼,县委副书记陈小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虹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认真做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市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有关试用政策的通知》及部分单位更名挂牌等文件精神,研究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事宜,听取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原则、任务,对照“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健全体制机制,将工作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县财政局、县委编办等部门要发挥主责作用,指导有关职能单位,按照政策列出清单,紧盯时间节点,有步骤推进改革任务。要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后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