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廉江市人民医院内设停车场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和《湛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湛部规2017-28)规定及廉江市人民医院的申请,廉江市人民医院院内由于新建设感染楼,占用了原有停车位,院内小车停车位由448个减少至156个,经开展调查研究及参照同类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我局拟订了该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详见附表),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联系电话:6688030,邮箱:jgabc2020@163.com。

(一)廉江市人民医院内设停车场收费标准(拟定)

单位:元/辆·次

小车

2小时内

(含2小时)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

(含4小时)

4小时以上至8小时内(含8小时)

8小时以上至12小时内(含12小时)

12小时以上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

备注

5

7

10

15

摩托车

2小时内(含2小时)

2小时以上至12小时内(含12小时)

12小时以上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内)

2

5

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收费,以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

(二)免费范围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4日

来源:廉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