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雁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雁峰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议案,通过了27名同志的职务任命,免去了1名同志的职务,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具体名单如下
决定任命:
杨新权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尹 毅同志为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飞同志为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湘军同志为雁峰区教育局局长
苏飞燕同志为雁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 钦同志为雁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黄 昕同志为雁峰区民政局局长
旷玉君同志为雁峰区司法局局长
刘 煜同志为雁峰区财政局局长
肖 稹同志为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福智同志为雁峰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赟同志为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肖仲平同志为雁峰区水利局局长
陈慧娟同志为雁峰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其根同志为雁峰区商务局局长
屈红芳同志为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峰同志为雁峰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莉莉同志为雁峰区审计局局长
王海波同志为雁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周德佳同志为雁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晓军同志为雁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智同志为雁峰区统计局局长
彭 亮同志为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华山同志为雁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汉生同志为雁峰区信访局局长
陈祥顺同志为雁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康俊武同志为雁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 敏同志的雁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来源:掌上衡阳(通讯员杨英慧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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