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巡察发现你镇辖区内31家企业因未办理环评手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被高港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姜高路沿线堆土及砂石堆场存在扬尘污染隐患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前不久,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会议(高港区委常委会)充满“火药味”。这是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运用“双交办、双点评”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党委责任,做细做实巡察整改的一个缩影。

2021年9月底,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双交办、双点评”的工作机制,从整改反馈、日常监督、评议表决、成果运用等方面,探索完善巡察整改促进和评估机制,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所谓“双交办”机制,即巡察整改意见既交办被巡察单位,也交办区分管领导;区分管领导按照要求,出席分管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整改成效审核把关,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所谓“双点评”机制,即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行点评;区分管领导对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履行职能责任情况进行点评。区党工委会议(区委常委会)以现场投票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集中表决投票。

“双交办双点评”工作,有力地督促被巡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巡察中发现的债务化解、编外用工、工程项目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既整改显性问题,又整治隐性问题,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2021年督查评估发现的246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

“我区推行‘双交办、双点评’工作,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在区委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体现了区委对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完善区委巡察整改成效的评议和表决机制,形成责任闭环,更加有力确保巡察整改质效。”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高港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肖志勇说。

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冀超 张国荣

编辑: 王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