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辅导企业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工厂工程师在孜孜不倦的琢磨如何实现“最短的产品交货期”和“最高产能”的最佳生产模式。我一般直接就告诉这些可爱的工程师,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会很怀疑的问我,为什么?然后,我会抽时间给他们补一堂制造业管理的核心理论课-利尔特法则。所以在产能和在制品数量两者间,我们需要考虑如下问题:

1. 在某些情况下,非稳态的生产系统中,当生产线在制品WIP已经达到能够顺利生产的最小量时,WIP的增多确实也可以使产出提升,令其更靠近产能。

2. 减少在制品数量可以缩短前置时间,但前置时间的缩短是有极限的,就像我们不可能让10个妈妈在1个月之内完成怀孕的全过程一样。

3. 增加在制品数量可以提升平均产能,但平均产能的提升是有极限的,1个人每天8小时的产能再想提升只有加班加点。

4. 最短的前置时间和最大的平均产能不可并存,在“平均每人手头有一件事”的时候,在制品数量稍微小一点,可以达到最短的前置时间,在制品数量稍微大一点,可以达到最大的产能。至于各个组织如何选择,看自己的需求了。

5. 在制品WIP的存在并不完全是不利的,我们不能像对待病毒一样去对待生产系统中的WIP,欲除之而后快。而是要先分析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