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 资料图
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暖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好友。案发前两个多月,刘暖曦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刘暖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议报警,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助解围。江歌返回公寓将陈世峰劝离。之后,江歌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则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刘暖曦为摆脱其纠缠求助同事充当男友,陈世峰愤而离开并给刘暖曦发信息,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当晚23时许,刘暖曦因感觉害怕,通过微信要求江歌在地铁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11月3日零时许,二人汇合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江秋莲与刘暖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江秋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70609.3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发经过、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对于江秋莲主张的其他经济损失,不予支持。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资料图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暖曦,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
延伸阅读
“今天觉得太委屈了。”江秋莲对记者说,“我昨天特意订好鲜花,去看了我的女儿,并对女儿做下承诺。我的母亲平日晚上8点睡,昨晚9点多专门给我打电话,说想到法院。我原本想告诉女儿,我做到了……可是现在,我失信于我的女儿。”
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今日未能开庭。12月30日晚9点左右,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接到法院的口头通知,由于审判长身体不适,将要取消此前传票通知的12月31日上午的开庭。
12月31日,面对众多媒体的记者,江秋莲讲述了江歌去世1884天以来的心路历程。
一审宣判临时取消 暂未确定宣判时间
12月31日上午,在城阳区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的病房外,红星新闻记者见到了法院工作人员陪同下的江秋莲,他们在简单交流后便离开了医院。
“今早跟副院长联系,请求去医院探望院长,他们提出去法院沟通。在法院,他们告知请示领导的结果是,等到院长康复后亲自宣判,但具体康复时间不能确定,最快在1月4日告知一个确切信息。”江秋莲表示。
12月31日中午,红星新闻从城阳区人民法院杜姓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此案的审判长此前突然晕倒,正在当地的医院检查治疗。黄乐平律师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暂未告知具体的宣判时间。
▲江歌母亲江秋莲
2016年11月,江歌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被刘鑫(现名刘暖曦)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当时,刘鑫在一门之隔的住所内。2017年12月20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对江歌在东京遇害一案进行一审判决,裁定被告人陈世峰故意杀人罪判处成立、威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江秋莲向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刘鑫的起诉状。2020年3月29日,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依法向刘鑫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件材料。
2021年4月1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12月27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委托的律师黄乐平收到法院传票,获知12月31日上午9点,法院将对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宣判。12月30日晚9点左右,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黄乐平接到法院的口头通知,由于审判长身体不适,将要取消此前传票通知的12月31日上午的开庭。
12月30日晚9点半左右,红星新闻记者在青岛见到从黄乐平律师酒店走出的江秋莲,她向记者表示抱歉,目前有紧急的事情需要处理。12月30日晚她在微博上发布了法院临时取消的信息,并表示“万分不能理解。”她称得到通知,审判长突发疾病在城阳区人民医院住院,原计划的31日开庭取消,她专程开车去医院探望,但无果。
“晚上9点,在黄律师所在的酒店,两个副院长告知我们明日宣判取消,那一刻我突然木了,什么反应都没有了,因为这个消息太突然了,等了2年多,院长突然生病,具体什么病不太清楚。我问可不可以让其他法官宣读,得到的消息是必须院长宣判此案,将择期宣判。我们希望他们能给下一个宣判的日期,两个副院长表示仍旧需要请示领导。我不理解,法院面对审判长生病这样的情况,没有其他应对方案吗?”江秋莲担心,以后开庭宣判的时间,会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延期。
▲律师黄乐平
黄乐平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黄乐平律师还提到,“如果审判长不能宣判,可以委托其他审判长,甚至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宣读。”
觉得自己失信于女儿
江歌去世5年多了,每一个节日,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江秋莲都会给江歌上香,“我原本以为,法院受案后,审判很快就会到。”
江秋莲表示,她多次与法院交涉,了解宣判时间,但是宣判时间一二三再而三地推迟,她一直在等待,并在微博上记录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的诉求一直很明确,按照法律规定给出判决书。”但是法院人员告知她,已收到反映的材料,但是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有时,江秋莲会在法院大厅里情绪失控。经过多次与各级法院的沟通,才在12月27日获知12月31日将宣判。
江秋莲表示,近期她身体一直有些不适,因为心脏不舒服,前些天还曾在北京的医院看病,这毛病是江歌去世后落下的,医生也提到这跟她长时间情绪不好有关。江秋莲表示,12月27日得知即将开庭消息后她更加期盼得到判决结果,“我现在是撑着一口气。前几天,我想哪怕因身体不舒服病倒了,无论如何也要撑着去法院拿到判决书。”
“我昨天特意订好鲜花,还特地去看了我的女儿,也对女儿做了承诺。现在鲜花在家里放着,我的母亲平日里晚上8点睡,昨晚9点多给我打电话,说想到法院。我想告诉我女儿,我做到了,可是现在我失信于我的女儿、我的母亲了。”江秋莲哽咽着说,“我现在大脑是晕的,迟迟拿不到判决书,我对女儿的愧疚在一分一分地加重。我的朋友告诉我,这不是我造成的,这依然没有减轻我对女儿的愧疚。”
曾发微博称“是一个自私的妈妈”
江秋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有很多年轻人通过江歌事件,联系上她,通过与她交流,这些年轻人能更加理解父母,改善了与父母的关系,很多事情他们不愿意跟父母讲,却会跟江秋莲讲。
不过,这对于江秋莲来说,“一方面,可以改善年轻人和父母的关系,我内心有些安慰。另一方面,这些信息对我是一种负担和伤害。”她说,“心理受到重大伤害人,还要去接触一些受害人的家属,会感到很沉重,当你接触这些负面信息,内心也是很不舒服的,对我个人没有任何好处,但能帮到他们,也感觉有一点欣慰。这些年我被动去帮助了一些人,但我不愿意将这些事情说出来。”
江秋莲在8月24日将自己的微博账号认证更改为“江歌妈妈”,据她描述,这个微博账号是江歌在上大学的时候帮她注册的。随着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关注江歌案的进展,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秋莲的微博已经拥有了213.8万的粉丝。
一方面,网友的关注和同理心为江秋莲提供了很大心理支持,江秋莲在微博中表示“没有你们的帮助与陪伴,我早已随爱女而去,深深感谢你们”,而另一方面,江秋莲也困扰于部分网友持续的“善意劝说”。
面对来自亲友和网民“希望不要一直沉溺于痛苦”的劝说,江秋莲明确表示“不想听这些,我这么做,不是为了给任何人看的,只为了我应该这么做,我必须这么做,因为我是江歌妈妈。”
▲江歌 视频截图
江歌去世后,很多网友常劝江秋莲领养一个孩子,但江秋莲认为女儿江歌是她生命中独一无二的,无人可替代的。“任何人都不能减轻我的痛苦,这世上唯一能让我不再痛苦的只有歌儿回来,这样的善意,真的不是我需要的。”
江歌遇害后,江秋莲看到其他年轻人的时候也会想起江歌,面对和江歌年龄相仿的记者,她说,“我看见你们,也会想你们穿的这件衣服、戴的眼镜帽子她(江歌)喜不喜欢。”
江秋莲称,有一次,她在电梯里,遇到一个长发飘飘瘦瘦的女孩,让她觉得很像江歌。她内心一直抑制住抱住这个女孩的冲动,但是她最后没有忍住,还是去抱住了那个女孩,女孩也觉得很突然。
每年江秋莲都能收到从日本邮寄回来的关于陈世峰的两份服刑报告。她称,上次报告中,有陈世峰两次因违反监狱规定,受到处罚的信息。
江秋莲表示,陈世峰将在2037年于日本服刑结束,而自己必须赶在他日本服刑结束回国时,再用中国法律制裁他。“我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为歌儿讨还一个公道而努力。”江秋莲在微博上写道。
江秋莲曾反复说自己“是一个自私的妈妈,只在乎在江歌心里的位置”,不希望被“冠上公众人物的高帽子”,也不愿意被树立某种“伟大”或“高尚”的人设。
江秋莲表示,从江歌出生起,她就只为女儿而活。她有一个当家庭主妇的梦想,后来她成为了单亲妈妈,她以往一直盼望着江歌毕业、结婚、生子,她和江歌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她可以在家做饭,帮江歌带孩子,过上家庭主妇的生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