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生病后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
2021年12月17日,因右脚无力,年仅13岁的女孩李某玉在家人的陪同下,从老家贵州六盘水来到云南曲靖求医。在曲靖麒麟长兴职业技术学校的一间教室里,李某玉被施针者吴某打了6次水针,并在头顶、太阳穴、手肘等位置扎下银针。不久,李某玉被宣布死亡,而其父亲李先生亲眼目睹了女儿死亡的全过程。
据李某玉父亲李先生介绍,女儿曾在医院检查过,其身体各方面都正常,只是身体弱。但右脚无力,一直不知是何原因,“后来听人说,云南曲靖那边有位姓吴的医生医术好,治好了很多人,所以我才带着孩子去试试的。”但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这次治病不仅没能医好女儿,还让女儿丢掉了性命。
1月6日,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称,吴某涉嫌非法行医,目前案件已移交至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现在案件还未结案,一切都还没有定性。”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于医生肩负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重大责任,是直接关系到百姓健康的特殊职业,国家对这一行业的制定了严格的执业审批制度,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人不能行医。
医疗行业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的行业,所以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是有比较高要求的,医生需要具有执业医师的资格才能行医,但在实践中非法行医的情况经常出现,特别是在一些偏僻地区,一些思维素质不高的人,满脑子都是金钱利益,没有当医生的资格,却偏偏要去给别人医病,赚一些黑心钱。
非法行医之所以有市场,一方面,在于民众特别是文化程度低的民众缺乏医学常识、警醒意识,加之非法行医者善于利用患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夸大治疗效果,进行大肆行骗,导致非法行医有存在的市场。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未能形成足够的威慑力,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和《刑法》,非法行医将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未严重危害患者健康被行政处罚两次后继续非法行医的追究刑事责任。在实际办案中,未致人死亡的非法行医往往给予违法者取保候审或处以缓刑,或单处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罚金,与非法行医巨大的风险性不对等。违法成本太低致使非法行医者敢于铤而走险。
非法行医危害性大,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人人都要树立安全就医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医时一定要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注意查看机构场所内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公开执业人员的照片、《医师资格证书》和工作岗位,切记不可被非法行医的低廉收费和便捷就诊所蒙蔽。否则,贻误的可能是最佳的治疗时间,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卫生市场秩序!也奉劝那些无任何执业资质又想借行医赚钱的人,切莫害人害己。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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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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