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周云峰 李征玉 廖飞

“这就是为民办实事啊,我们少跑了好多路……”近日,外来务工人员熊某特意赶到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石象湖人民法庭,送来一面锦旗。此前,在石象湖法庭法官与调解员的帮助下,熊某成功拿到了自己的劳务费。

作为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蒲江县,民间自有“讲茶”“说理”的习俗和“无讼文化”传统。蒲江法院石象湖法庭秉持“诉源治理,诉前分流”的理念,以本地茶文化为根基,深挖“无讼文化”精髓,创新并推动新“三善”行动(即“善沉、善融、善谋”),推动建立“五老”调解等特色品牌,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五老”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代表)。

善沉建立调解新机制

蒲江县成佳镇作为“绿茶之乡”,当地的矛盾纠纷多因茶园而起。“这面地是我家的。”老张大声吵嚷着。几天前的一场大雨冲毁了茶园间的田埂。张家和王家的茶园紧挨着,老张和老王为这面坡地争得面红耳赤。邻居赶忙劝道:“别吵了,去找‘五老’调解队的调解员来解决嘛!”随后,两人来到石象湖法庭,找到“五老”调解队。队长徐泽荣带着队员们来到现场,按照“上不弯腰、下不抬头”的民俗,即处于上坡的农户不弯腰种下坡的地,下坡的人不抬头种上坡的田,一个钉一个桩,便把田埂分好了。“徐队长的‘土办法’真管用。”对于调解结果,老张和老王也心服口服。这仅是蒲江法院石象湖法庭运用“五老”调解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

2013年以前,蒲江法院和许多法院一样,面临“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局面。据统计,仅2010年至2012年,该院收案数量便由1223件增至3572件,上升192.07%。同时,农村土地经济价值日益增长,随之引发的矛盾纠纷亦呈上升态势。

蒲江法院石象湖法庭时任庭长黄玉彬走访调研时发现,在农村或社区有一部分熟悉当地风土人情、身份受人尊重、说话有一定分量的人,他们政治思想觉悟较高,也有继续为社会做贡献的想法。以此为契机,黄玉彬建议他们可以帮助法庭解决民间纠纷,并传播法治与文明。在此基础上,石象湖法庭进一步推动并引导建立了“五老”民间调解机制。由这些新乡贤成立新型民间调解组织——“五老”调解队。该调解队共有36名调解员,每一名调解员都承担着多个角色。他们不仅是矛盾预防员、纠纷调解员,还是法治宣传员、文明传播员、民情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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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石象湖人民法庭“五老”调解队的调解员(左一)到茶园进行现场调查

为有效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石象湖法庭的法官们和“五老”调解队的调解员们坚持“沉身心、沉理念、沉落实”的思路,“沉”入基层,将“沉淀理念”内化于心,破解民间调解瓶颈,开辟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

善融推动民间调解新发展

不久前,村民高某因操作机械不当,剐掉了邻居李某家的桂花树树皮。两人因为迟迟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而产生纠纷。石象湖法庭庭长祝凌请来“五老”调解队中精通树木种植技术的两位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调解员对李某家的桂花树进行了估价,还对树木受损程度及后续存活率进行了评估。综合各种因素,祝凌提出先由高某赔偿李某一部分现金,若一年内树木自然死亡,高某再给付李某另外一部分赔偿。赔偿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在祝凌看来,这种“算账型”的调解方法以相对专业的价值评估为基础,更能有效化解纠纷。

石象湖法庭在指导当地“五老”调解工作中,将解决纠纷的传统规则与“和合文化”融合在一起,从而提炼出了若干解决民间纠纷的方法及规则。“‘和合文化’指在承认事物差异性的前提下,把不同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并汲取各个事物所长而克其短,使之达到最佳组合,从而推动事物发展。”祝凌解释道。

在“五老”调解工作中,一些传统的敬老孝亲、互助友善、和谐包容的善良风俗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俗语,也被用来作为调解纠纷的原则,如“屋檐水滴现窝窝”(来源《增广贤文》,原文为“孝顺还生孝顺儿,忤逆还生忤逆子。不信但看檐前水,点点滴滴旧窝池”)。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风俗,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则坚决摒弃。

此外,石象湖法庭还探索总结了四类纠纷解决方法,主要包括:“教化型”纠纷解决方法,其用于解决婚姻家庭关系类纠纷;“算账型”纠纷解决方法,其用于解决财产关系类纠纷;“引约型”纠纷解决方法,其用于解决土地、相邻关系类纠纷;“治疗型”纠纷解决方法,其用于解决生活习惯类纠纷。

善谋促进诉源治理新提升

石象湖法庭在指导“五老”调解有效化解纠纷的同时,不断推动“五老”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在调解员的选择上,石象湖法庭根据不同纠纷类型选择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内的精英来参与调解;在调解规则上,石象湖法庭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继续挖掘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业规则、交易习惯作为调解依据;在效力确认上,石象湖法庭把合法性与合乎“行规”相结合,同时排除限制竞争、制造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规则的适用。

近三年来,石象湖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37件,年均结案率96.37%。与此同时,石象湖法庭通过指导镇村人民调解,实现诉前化解纠纷300余件。2021年1月至11月,石象湖法庭辖区“五老”调解员参与调解纠纷82件,达成和解78件。

为了保障“五老”调解队把好事做好、善事做善,石象湖法庭联合成佳镇司法所从如下四个方面提供支撑:协助制定“五老”调解员的遴选及管理办法和相应工作流程等制度,保障“五老”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定期开展调解员技能培训讲座,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对经“五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据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民事调解书;协调镇(街道)党委政府为“五老”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得益于“五老”调解机制的运行,在各地法院案件数量普遍上升的情况下,近年来,石象湖法庭受理案件数量的涨幅并不明显。2021年以来,经过“五老”调解不成功而进入诉讼的案件仅有4件,基层诉源治理成效突出。该法庭先后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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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1年第2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