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采医保结余留用考核有了新内容。
1月1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此次的考核对象是参加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的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是上海市医保部门依据阳光采购平台采购数据具体组织实施,依据考核结果,按不高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的比例,确定各医疗机构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比例。
也就是说,此次考核关系各家医院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比例。
从公布的文件来看,冠脉支架国家集采医保结余留用考核指标总分为100 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两项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首先,“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可以一票否决,考核方法显示,未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的,不予支付结余留用资金。
此外,“是否支持配合集采相关改革举措”也可一票否决。具体考核办法显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针对国家和本市医药集中采购工作,以各种形式发表发布与党中央、国家改革精神和实际情况相违背的不当言论或不实信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医保部门查实后, 一票否决,不予支付结余留用资金。属于医疗机构相关个人行为的,扣25分。
2020年11月5日,心脏支架集采结果在天津开标,中选产品10个,支架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降幅超90%,该集采结果自2021年1月1日落地。
此次集采结果实施后,有报道心脏直接缺货问题。2021年9月6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通过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微信公众号回应表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结果实施以来,总体进展平稳,价格显著下降,中选产品供应充足,群众明显受益。
附:冠脉支架国家集采医保结余留用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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