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30日裁定受理湖南梦浩特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同年9月16日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同日裁定宣告湖南梦浩特服饰有限公司破产。两次流拍后,管理人依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报经安乡县人民法院同意并得到县政府大力支持,对湖南梦浩特服饰有限公司的财产整体处置,公开议价变卖,张贴公告,广泛宣传,最终以公开议价3510万元的价格变卖了该公司的房地产、设施等资产。

面对企业破产案件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安乡县人民法院创新运用“府院联动”,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机衔接。湖南梦浩特服饰有限公司资产抵押债权优先受偿后,第一清偿顺序的职工债权、临时工工资、农民工工资都不能足额清偿,其他清偿顺序的债权已无财产清偿。为解决湖南梦浩特服饰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各方诉求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经政府、法院、管理人等与抵押债权人沟通协调,在保证劳动债权足额受偿和普通债权人受偿比例不低于5%的前提下,对抵押债权予以降低受偿,最终得到抵押债权人的理解支持。安乡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7日主持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所有破产财产依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安乡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裁定终结湖南梦浩特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财产处置难、工作协调量大,需政府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帮助才能更好地予以解决、推进。结合此次“府院联动”取得的实效,下一步,安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该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为高效推动破产审判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安乡法院网

责任编辑:安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