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透过典型案例 回顾四川内江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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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典型案例 回顾四川内江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年

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1月11日,四川内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治作《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封面新闻记者梳理这份工作报告发现,一年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中心,主动尽责,在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审理了一批具有指导、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

服务保障平安内江

唐某某制毒案入选最高法院2021年十大毒品典型案例

2021年5月24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犯制造毒品罪的罪犯唐某某(男,德阳市中江县人,现年47岁)执行死刑。

2016年5月4日,被告人唐某某与郭某某(同案已判)、蔡某某(同案已判)在四川省成都市商议制毒事宜,选取在四川省资中县某乡镇某村一民房内,用麻黄素作为制毒原料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2016年5月13日,公安机关在制毒地点将郭某某、蔡某某抓获,并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晶体8114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液混合物16970克,以及大量制毒辅料和工具。当晚,公安机关在成都市将唐某某抓获。

该案经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充分体现了法院对制造类毒品犯罪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

发挥家事审判职能

依法撤销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关系一案

2021年1月,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郭北法庭当庭宣判内江首例依民法典判决的撤销婚姻案件。在该案中,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起诉撤销婚姻获法院支持。

原告刘某与被告贺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并未生育子女。随后,被告跟随原告一家人前往浙江省嘉兴市工作生活,3月10日,被告精神疾病发作,原告才知晓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后原告通过被告户籍地村委会和东兴区残疾人联合会得知,被告曾于2016年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原告认为被告在结婚登记前隐瞒病情,令其和家人无法接受,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两人婚姻。

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对于原告同意在撤销原、被告婚姻的情况下,自愿补偿被告人民币20000元的意思表示,法院依法予以准许。该案入选全省法院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回应群众法治需求

巩固提升以案说法“内江模式”

2021年,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男子翻桥坠河溺亡”案中,判决故意翻越大桥护栏者自担过错;在“善意搭乘”案中,对交通事故中善意无偿搭乘他人的驾驶员减轻赔偿责任;在“非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案中,判决确认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无效。

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法院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重要着力点。2021年,内江市各级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819件,结案11688件,执行到位金额17.12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7%,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加大涉民生、金融等领域案件执行力度,执结涉民生案件2046件,到位金额4300余万元,为金融机构实现债权1.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