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汉源县实际,草拟了《汉源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代拟稿)》,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向汉源生态环境局电话或书面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835-5983671,0835-5983666
通讯地址:汉源县富林镇黎红路202号
附件:关于汉源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docx (来源:汉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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