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客货运重点车辆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点车辆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全力稳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1月11日,南溪公安交警围绕城市道路、国省道持续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1

行动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

查处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

案例一

驾驶人郑某明驾驶川QKP8**轻型普通货车于2022年01月11日15时15分,在复兴大道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第1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

02

案例二

驾驶人庞某驾驶川Q153**轻型普通货车于2022年01月11日15时19分,在复兴大道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第1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

南溪公安交警提示:

超限、超载不仅对车辆会有损害

更是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

坚决抵制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真正做到守法规 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南溪交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