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备案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乡村兽医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兽医管理工作。 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鼓励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 那么,如何申请乡村兽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审批流程是什么? (因各地审批略有不同,请以当地政策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01

备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办理乡村兽医备案:

(一)具备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

(二)具备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三)已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书的;

(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02

备案材料要求

办理乡村兽医备案时,拟备案人员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乡村兽医备案表;

(二)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乡村兽医登记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拟备案人员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03

备案程序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乡村兽医备案,收到拟备案人员的备案材料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核查,备案材料真实有效即可予以备案,在《乡村兽医备案表》办理意见一栏签署“已备案”并加盖公章;对提交材料不全或真实性存疑的,应当退回《乡村兽医备案表》,向拟备案人员说明情况,要求补充或更正备案材料。已备案乡村兽医的《乡村兽医备案表》正表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保存,副表由其本人保存。

04

乡村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范围及要求

乡村兽医只能在备案县域的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不得在城区从业。

乡村兽医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有固定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

乡村兽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和兽医器械,并如实记录使用情况。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应当如实记录动物诊疗情况,并按照规定处理使用过的兽医器械和诊疗废弃物。

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

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05

乡村兽医的义务

乡村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扑灭等活动,不得拒绝或逃避。 鼓励乡村兽医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

06

对乡村兽医违规的处罚

乡村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备案规定区域从业的;

(二)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扑灭活动的;

(三)未按要求参加年度培训的;

(四)不如实记录动物疫病诊断、治疗情况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备案的。

乡村兽医有对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的动物进行治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使用兽药、兽医器械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乡村兽医由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乡村兽医信息汇总通报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来源:执业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