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新华社援引《读卖新闻》报道,目前日本政府正在探讨发展远程潜射巡航导弹的可能,使海上自卫队具备更强的对陆打击能力。结合此前日本探讨发展“对敌基地攻击能力”,日本发展远程潜射导弹已成必然。

▲去年刚刚下水的第二艘“大鲸”级潜艇“白鲸”号

但事实上,日方的新增威胁远不止于此。为适应新型潜射导弹,日方须对现有潜艇进行改进,令其具备更强的水下垂直发射导弹的能力,同时增加续航时长。如此的高要求,无论是日本海自现有的“苍龙”级,还是最新的“大鲸”级都无法满足,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核潜艇。

作为一个二战战败国,日本军事领域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加上《和平宪法》的约束,想要造核潜艇并不容易。但千万别就此认为这是日方的妄想,从目前发展现状来看,日本既拥有发展核潜艇的野心,也拥有发展核潜艇的能力。

在日方看来,距离二战结束已七十余年,这期间日本军事发展一直受到限制,就连军队也只能以自卫队命名,加之《日本宪法》第二章第九条中明确提到“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日本很难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正常”国家。尤其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更将自己形容为“经济巨人,外交侏儒”,在此情况下突破限制,尤其是突破军事限制,成为历任日本政府的重要目标。

▲安倍内阁解禁自卫权遭部分日本国民反对

而曾任中曾根内阁自治大臣的小泽一郎,更是在1993年出版《日本改造计划》中提出,在冷战结束后,日本只有“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国家才有出路”,而“真正的国际国家”就是“正常国家”。

但是,想要突破宪法限制也并非易事。在经过漫长的运作后,直到2014年7月1日,安倍内阁僚会议正式决定修改对宪法的解释,解禁行使“集体自卫权”。虽然这并未修改宪法第九条,但解禁之后,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将不再限于本国受到攻击之时,必要情况下在敌对国未攻击本国时,也可以行使武力。换而言之,对外行使武力将在极大程度上由日本政府自行判断。

法律层面逐渐突破限制,下一步就是要开始转化为实际行动——换装。2012年1月,为取代两艘白根级直升机驱逐舰,日本防卫省开工建造了首艘出云级直升机驱逐舰。对于该舰,虽然日方将其称为驱逐舰,但无论是全通式飞行甲板、右舷舰岛等外形设计,还是满载26000吨的排水量,都与轻型航母无异。而更危险的举动,还是去年该舰进行的F-35B起降试验,这彻底暴露了“出云”号的航母性质。一个二战战败国,经过七十余年的操作,转眼间拥有了准航母,谁还敢说日本野心小?

水面力量发展的同时,日本的水下力量也随之大力发展。近年来,日本制造了“大鲸”级常规动力潜艇,对于该潜艇外界形容就一句话——与核潜艇只差一座核反应堆,而日本距离造出舰用反应堆,也仅仅只剩一张窗户纸而已。

▲日本主要核电站分布

我们先来看看日本核反应堆的研制历程。随着1952年旧金山条约的生效,日本对原子能相关研究权获得解禁,1956年6月日本原子能研究所成立。经过多年努力,1963年,日本第一台核电机组开始试运行,1966年7月,第一座核电站——东海发电站开始营业,这比中国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并网发电还早了25年,虽然这仅是民用领域,但也须承认日本起步较早。此外,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上世纪90年代,日本已建造了10余座民用级压水堆,功率达到了300-1180兆瓦,虽相较军用小型核反应堆仍有一定差距,但此时已积累了基础核反应堆技术,至于小型化也早已着手进行。

▲日本MRX结构示意图

例如早在上个世纪80年,日本原子能研究所就提出了一体化船用堆概念,并提出明确目标参数:总重量小于1600t,总体积1210立方米,系统尽可能简化,保证安全性和可靠性,便于维修,并要考虑反应堆在常温下可停堆的要求。虽然从数据角度来看,该反应堆并不能用于建造核潜艇,但其体积已得到大幅压缩。而在2000年左右,该研究所又提出了水下探测器用小型潜水反应堆的概念,虽然功率只有1250千瓦,但该探测器直径为5.5m,长40米,排水量仅500吨,显然该反应堆已满足了小型化要求,至于接下来要做就只剩下提升反应堆功率。在此需要注意,这些核反应堆都是在2000年前后服役的,此后经过20余年的发展,现如今日本核反应堆小型化技术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日本水下探测器用小型潜水反应堆数据

就在去年底,日立和美国通用电气的合资公司,在加拿大成功获得修建小型核反应堆“BWRX-300”的订单,这是日本厂商首次接到小型核反应堆的订单。同时,今年1月1日,根据《读卖新闻》报道,日本原子能机构和三菱重工将与美国公司合作,在美国怀俄明州建造一座高科技核反应堆,但此次合作最重要的不是获得订单,而是日方极有可能借机获得美方间接的技术支持,这比项目本身更重要。

  1. 政治外交压力出现松动

就核武发展来看,日本着重需要考虑中美俄三国,而美国是最大的拦路虎。从美国这两任政府来看,想要获得默许的难度不大,因为无论是特朗普的“重返亚太”还是拜登的“印太战略”都已将目标直指中国,这使得美国急需日本作为得力助手。

因此,美国开始全面放开对日约束,在军事领域更为纵容,像“出云”号美方不仅未有任何阻挠,反而配合进行相关试验。同时,早在2018年,日本防卫省还决定在吉布提建立首个外海军事基地,虽然名义上是后勤基地,但一个犯下累累罪行的二战战败国,怎么能获得这种权力?毋庸置疑这就是美国的放纵。

▲美英澳三国“合体”

当然,日本还需考虑到中俄两国的反应,但从去年开始美日两国也开始布局。去年9月15日,美英澳三国突然宣布将组建名为“AUKUS”的新安全联盟。在该联盟框架下,美英两国将向澳研制核潜艇提供必要技术支撑,并帮助澳大利亚建造至少8艘核潜艇。美英此举不仅造成了相关核技术的外溢,更对亚太安全局势造成了影响,但也需要注意,不排除此举是对中俄两国、尤其是对中国的试探。在充分掌握中方底线以及相应反击手段之后,美日两国随后极有可能推动两国间的军事核技术合作。

至于俄罗斯,对于日本影响不大,毕竟在美国牵制下,俄罗斯已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欧洲地区。由此来看,面对日益松动的政治外交压力,日本完全有发展核力量的可能,至于核潜艇则是首要发展目标。

▲日本GDP总额不低

除了以上两点,日本发展核力量还有多重阻碍因素,例如国民意愿以及自身经济能力,但这两点从目前来看也可忽略不计。

首先从国民意愿来看,由于日本政府篡改历史以及在国内长期渲染“中国威胁论”,现阶段若以中国为借口发展军事力量,从民愿角度来看基本没有阻碍,况且不要忘了,近年来日本军国主义抬头趋势明显,日本政要不断参拜靖国神社,公然否认南京大屠杀等等,而日本民众也已逐渐接受这种现状。

至于经济能力,阻碍更不大。日本军费近年来屡破新高,根据日本防卫省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日本2021年度防卫费总额达到7738亿日元,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达到1.24%。远超此前日政府提出的不超过GDP总额1%的规定,因此发展核武在经济压力也基本不存在。

面对日本政府在种种表现,总结起来一句话,日本绝对拥有发展核潜艇的野心,拥有发展核潜艇的能力,更有发展核潜艇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