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时事学国际法
印度《论坛报》1月11日称,在塔利班控制阿富汗近5个月后,其政府仍未获得国际承认。阿富汗驻世界各国的超过45 个大使馆和 20 个领事馆尽管被剥夺了资金并被推到了闭馆边缘,但仍坚决拒绝服从塔利班。另据新加坡《海峡时报》称,缺乏国际承认困扰塔利,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大国承认阿富汗塔利班政府,甚至连一直支持阿塔的巴基斯坦政府也没有宣布承认。
问题:那么,为什么阿富汗塔利班政权未能获得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国的承认?
吴国雄律师:
一个政府事实上控制了该国并受到大部分居民习惯上的服从,有长久存在合理希望,可以说代表这个国家,因而有权被承认,简言之以“有效统治”为原则。目前,阿富汗新政权还在组建过程中,能否达到“有效统治”国际社会还在观察。在必要条件尚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对国家或政府作出的承认,称之为“过急的承认”或“过早的承认”。新政权是否愿意遵守国际义务也是他国是否给予承认的重要因素。另外,有时承认是附有条件的,例如1933年美国承认苏俄政府时,两国政府曾对他们关于宗教自由和经济权利保护等事项的将来政策相互作出承诺和说明。
吴国雄:律师,国际法研究者。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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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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