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苟正礼辞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苟正礼提出辞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苟正礼辞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王琳黎 编辑 田莉 校对 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