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便民举措来了!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

主要面向本市户籍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

为了解决保障性租赁

部分申请家庭因

工作调动、孩子就学等原因

无法实现职住平衡的问题

厦门将启动

保障性租赁房

房源互换工作

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建立的

全市统一

房源互换平台

也将于今天(1月14日)正式启用

哪些人可以申请房源互换呢?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

厦门已累计

配租保障性租赁房3.87万

目前在租户数约3.2万

随着入住人数的增多

职住不平衡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市住房局副局长 叶德传

比如有的人原来住在同安,他现在工作单位可能到了海沧,就是给他带来生活的不方便。还有的就是由于小孩子上学的地点跟他住的不一致,给他生活带来了不方便。因此我们就统一建立了平台,正好双方有这个需求的情况下,他在平台上面就可以进行调整,更好地实现他们职住平衡。

根据这项政策

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

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的承租家庭

符合互换申请条件的

可在全市统一的保障性租赁房互换平台

将承租的房源

与其他承租家庭房源申请互换

哪些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可以申请房源互换?

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申请,面向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承租期限不少于1年的承租家庭。承租家庭在一个合同期内可以申请一次房源互换

互换房源可同房型或不同房型间互换,但互换后的保障性租赁房房型均应符合家庭人口数对应的配租标准。这既解决房源互换需求,也兼顾承租家庭的房型调整需求。

互换工作规程规定

有违规行为以及非刚需的承租家庭

不得申请房源互换

此外,岛内房源互换

主要面向所有家庭成员户籍

均是岛内户籍的承租家庭

岛外户籍的申请家庭

不能互换至岛内的保障性租赁房

目前

住房保障中心已搭建起

全市统一的房源互换平台

将于今天在该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

怎样申请房源互换?

意向互换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房源互换”,或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源互换”自助发布互换需求。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

有意向互换的家庭可以自助发布互换需求

双方达成共识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

即可签订互换协议

完成房源互换!

市住房局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对在互换中违反规定、牟取利益的家庭,将做出收回房屋、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以及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处罚。

(来源:厦门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