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按照《2021年汉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汉台分局扎实推进辖区企业自行监测和数据传输工作,截至12月底,汉台辖区内80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联网率和监测数据传输率均达到100%。
一是加强业务督促,做好帮扶指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是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严格对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有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逐一审核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制定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把好入门第一关。通知企业及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安排专人负责严把方案审核关,遇到问题及时沟通,通过电话、微信、QQ群、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有疑问或困难的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是鼓励机构参与,提高工作要求。自行监测方案备案过程中,通过工作群线上细致耐心指导排污单位人员熟悉系统操作,解决系统填报问题,督促按照方案内容开展各项监测任务,并在平台上录入监测数据,确保所有监测项目全涵盖、录入信息全匹配、上报数据全联网,有效提升了平台系统填报率和发布率。鼓励第三方监测机构主动参与,给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同时,分局加大了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提升监测服务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做到及时监测和及时公开。
三是做好监督检查,及时沟通联动。把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每周通过平台系统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每季度以“双随机”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早查处并督促排污单位进行整改。针对排污许可持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迅速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汉台大队进行查处,切实形成了监测监察监管强大合力,确保辖区环境质量安全。
内容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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